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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零星修缮项目预算审核(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4405004559469002403281529 成交金额
招标单位 汕头*****儿园 招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
万悦********公司
中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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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星修缮项目预算审核
****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星修缮项目预算审核
  • 采购项目名称:
    ****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星修缮项目预算审核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业主:
    ****市东方红幼儿园
  • 服务机构:
    ****
  • 合同名称:
    ****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星修缮项目预算审核
  • 合同编号:
    *************************
  • 合同总金额:
    ¥*,***.**元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履约人员:
  • 合同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市金平区高华路**号****市东方红幼儿园,内容为东方红幼儿园园区进行*星修缮,预算金额为*****.**元。本次委托服务内容为根据业主要求,开展预算审核工作,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书。
  • 合同附件

****市东方红幼儿园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预算审核
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星修绣项目
委托单位:****市东方红幼儿园
咨询单位:****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全称):****市东方红幼儿园
咨询人(全称:****
经过协商*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市东方红幼儿园园区*星修绩项目
*、咨询服务类别:(*类)预算审核
*、咨询酬金:
*、咨询酬金按下列方式计算:
本工程咨询酬金参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
号)的收费标准规定进行计费,经协商按**元计。
*、可调合同酬金的调整方式:无。
*、咨询酬金支付方式:委托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提供发票及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湖支行
帐号:********************
银行行号:************
*、支付时间:在咨询业务完成,出具正式成果报告并开具发票后,委托单位于**日历天内*次性支付
其全部咨询服务费用。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收到完整的资料后*日内完成、委托人付清咨询费后终结
*、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页无正文)
委托人:****市东方红幼儿园咨询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法律和法规
第*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
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
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营业执照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
人员名单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条、第**和第**条
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人
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
定的日期,双方应进*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
承担责任。
第**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
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
的损失。
第**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
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在合同被解除或者被认定无效之前均为合同有效
期。
第**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
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
*
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条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
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日内
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
人负责。
第**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
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
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委托人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按中国适用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及****省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咨询业务。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其他费用的编制、审核;
(*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第*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咨询人逾期提交预算报告的,每逾期*天应承担预算编制费*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未出具预
算报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咨询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预算服务费;
*.咨询人应严格准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若咨询人
存在违反上述准则的行为,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改正补救,经改正补救后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除
了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外,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咨询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咨询服务
费。
*.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履行预算编制工作,若咨询人存在违反上述规范的行为,
咨询人应无条件进行改正补救,经改正补救后仍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咨询人除了赔偿委托人经济损
失外,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咨询人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除去税金)。
第*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
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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